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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21700-07-2013-007622 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3-11-08
名称: 深圳市水务局2012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3年预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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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局2012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3年预算情况

发布日期:2013-11-08  浏览次数:-
  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水务局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19家,包括本局机关和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市排水管理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市水政监察支队4家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及以下两类事业单位:   一是财政拨款事业单位5家,包括: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治理深圳河办公室、市防洪设施管理处、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水质检测中心。   二是经费自给事业单位9家,包括:市水务局财务管理中心、市东江水源工程管理处、市铁岗·石岩水库管理处、市北部水源工程管理处、市大鹏半岛水源工程管理处、市西丽水库管理处、市梅林水库管理处、市三洲田·铜锣径水库管理处、市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管理处,其经费来源为原水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以收定支”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市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管理处为我局接管原龙岗区管辖的清林径、黄龙湖水库后,于2012年3月经市编办批复成立的新单位。   以上事业单位中,生产单位10家,包括:河道和防洪设施维护管养单位2家,原水生产单位8家。   二、2012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2年,我局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1818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82万元,占4.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8万元,占10.3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48万元,占85.1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2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机关、8个下属单位出国团组7个,19人次。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1.赴加拿大、墨西哥学习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制定与管理4人次,开支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共计17.5万元;   2.赴匈牙利、奥地利学习污水处理新技术5人次,开支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共计15.6万元;   3.赴美国、加拿大学习河道治理技术5人次,开支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共计23.7万元;   4.赴美国、加拿大参加水资源保护、水质安全保障及水价管理学习1人次,开支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共计4.8万元;   5.赴美国、加拿大学习污水、垃圾处理经验1人次,开支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共计4.5万元;   6.赴美国参加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培训1人次,开支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共计4.5万元;   7.赴美国参加水资源管理政府研讨会2人次,开支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共计11.4万元。   因公出国经费支出2012年决算数与2011年决算数相比增加,主要原因是:2011年我局承担了大运会水务保障工作及水环境建设项目,任务重、时间紧,为切实保障大运会相关工作顺利完成,取消了当年预算安排的绝大部分出国计划,致使2011年实际支出数低。为贯彻厉行节约政策要求,2012年我局严格控制因公出国人数,当年实际出国人次较年初计划有所减少,因公出国经费预算实际执行68%。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88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1.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第三轮复查,建设幸福广东检查,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验收,深港联合治理深圳河四期工程前期工作,创建国家级水管单位验收,东江流域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界河、跨界河治理会商协调,省跨界河流水质达标迎检等方面的接待工作。   2.重大水务建设工程稽查与安全检查,在建水务工程防汛防风检查和应急处置,一级水源保护区征地移交管理,重要河道堤防管理,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库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重点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库防洪和供水运行调度管理,供水排水厂网管理,水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专家咨询和学习交流。   3.上级部门及市外相关部门来深检查指导、交流学习、专题研讨等接待工作。我市作为国内率先进行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改革的城市,前来调研交流的部门较多,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作为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教育基地,参观接待量也较大。   此外,我局还参与承担了2012年高交会、文博会等全市性重大活动的部分接待任务。   公务接待费支出2012年决算数与2011年决算数相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厉行节约政策,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减少陪同人数,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48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84万元,用于生产单位购置工程维护及巡查车辆5台,其中有3台购车费用54万元为2011年车辆购置预算结转2012年执行,2012年当年的车辆购置费预算实际支出30万元、执行比例42%;运行费1464万元,开支内容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过程中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具体为以下三类业务用车:   1.我局机关及直属履行行业监管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展全市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河道堤防管理、水土保持、节约用水管理、供排水设施监管、水政执法、水务工程稽察、质量监督、安全检查、水质督察、水文测报等工作用车和一般行政事务用车。用于该类业务的车辆69台,运行费支出256万元,车均3.71万元。   根据市政府赋予的职能,我局监管的水务设施主要包括:全市河流310条、总长999公里,水库171座、集雨面积575平方公里,供排水管网2.6万公里,排涝泵站93座,污水处理厂28座,自来水厂57座。2012年,我局在建政府投资水务工程建设项目72项,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9.5万吨/日、污水管网323公里,创建排水达标小区253个;办理排水许可、验收及审批事项1190件;完成节水设施竣工验收220项,现场核实用水计划单位350多家,完成160余家单位用户的水量平衡测试验收;水务工程质量督查1850人次,巡检污水处理厂1200人次;完成约1.8万个水样现场取样和检测任务,其中二次供水水样约1.2万个;组织“三打两建”专项行动10余次,处理水事违法案件近5304宗。   2.全市防风、防汛、防旱应急督导、抢险救灾、汛前汛后监督检查、实施水质保障应急及水安全反恐措施等工作用车支出。用于该类业务的车辆29台,运行费支出129万元,车均4.44万元。   2012年,我市发出暴雨黄色预警32次、橙色预警8次、红色预警2次,年降雨量1512.1毫米,发布台风黄色预警2次,蓝色预警3次,白色预警5次;我局共排查整改洪涝隐患950多宗,消除易涝点50个,启动9次防洪防风应急响应,出动抢险人员5000余人次,开放避险中心400多个,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6.8万人次,协调组织回港船只5200艘次、实施人工增雨13次。   3.我局直属10家生产单位为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对所管辖的河道、水闸、水库、供引水工程管线、泵站、输配电等工程设施进行日常运行维护、巡查和安保、工程抢险抢修等生产性用车,以及受委托开展管辖范围内水务执法等用车支出。用于该类生产运行及相关业务的车辆185台,运行费支出1079万元,车均5.83万元。   上述生产单位目前管辖的主要设施包括:深圳河、布吉河等13条河道、全长137公里、流域面积980平方公里,15座排涝泵站,8座水闸及2个滞洪区等防洪排涝设施;东江水源工程、北线引水工程两大境外引水干线工程及输配水支线工程13条,输配水管线总长249公里,其中位于深圳市外的输水管线近60公里;引水泵站11座,其中4座位于市外;水库13座,集雨面积226平方公里。2012年全市原水生产供应19.43亿立方米,其中境外引水量15.27亿立方米。   该类生产单位车均运行费较高,主要原因:一是所管工程设施点多、面广、线长,水库库区大多位置偏远,东江、西枝江、永湖、上埔等泵站及近60公里输水管线位于惠州、东莞境内,往返路程较长,行驶道路大部分是收费的高速公路,使用成本高;二是所有水务设施均为每天24小时运行,为保障生产运行及公众安全,每天都要进行多轮次巡查或到值守点值守,车辆使用时间长、频次高;三是大部分单位车辆使用年限偏长、车况差,导致车辆运行维修保养费较高。   2012年我局19家预算单位公务用车共计283台,车均运行费5.17万元。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总量有所增加,车均运行费下降。主要原因:一是当年新购置车辆及前述2011年3台车购置预算结转到2012年支付,致使2012年车辆购置费实际支出增加(2011年该项费用决算数为零);二是新购置生产车辆和新成立水源工程管理单位,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三、201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我局201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584万元,比2012年实际支出减少234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78万元,比2012年实际支出减少4万元。2013年拟安排出国学习交流考察组团计划如下:   1.赴墨西哥、秘鲁学习考察国际化城市洪灾风险管理;   2.赴韩国学习考察河流水环境管理;   3.赴美国、加拿大考察研讨污泥处理技术及管理;   4.赴瑞典、丹麦进行防洪排涝设备选型;   5.赴英国、荷兰学习考察生态河道及蓄洪池工程管理。   我局2013年继续按照出国考察的内容严控出国人次,严格按照政府有关出国管理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执行,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要求安排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50万元,比2012年实际支出减少38万元。2013年,我局迎来“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定的落实情况检查、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检查、中国首届城市水土保持论坛、省三防及安全生产检查督导、省水利建设管理年落实情况终期考核、国家级水管单位考核验收、省跨界河流水质达标考核等重大工作,一批大型水源、配水工程前期工作还需深入开展,因此仍有不少接待任务,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贯彻厉行节约的政策要求,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严格限制陪同人数,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356万元,比2012年实际支出减少192万元。其中,购置费18万元,比2012年实际支出减少66.5万元;运行费1338万元,比2012年实际支出减少125.8万元。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相关政策严格控制公务车辆更新购置,减少车辆购置费支出预算;二是按照相关规定逐步报废使用年限长、车况差的车辆,不具备报废条件的尽量停用、少用,降低车辆维修保养等运行费支出水平;三是在确保不影响生产安全运行、行业业务监管和三防抢险等相关职能履行的前提下,尽量降低车辆使用频次,进一步优化公务车辆调度和日常维护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开支。   附表   2012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3年预算情况表   2012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决算数   2013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数   备注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818   82   188   1548   1584   78   150   1356   注: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201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是指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发生的支出和使用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5.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201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