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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1512Q/2021-0065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1-07-08
名称: 如何办理城市排水许可事项?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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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城市排水许可事项?

发布日期:2021-07-08  浏览次数:-

  答:《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经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排水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需要向排水设施排放的,应当在排放污水前向区排水主管部门申领排水许可证。排水户营业面积较小或者排水量较少,且排放污水污染物浓度较低的,无需申领排水许可证,但是应当向区排水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符合《深圳市排水许可和备案管理名录(试行)》条件的,办理备案。

  办理流程如下:搜索“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tyrz.gd.gov.cn/)注册并登录,选择“广东省深圳市”,搜索“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或“排水备案”,查阅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进行在线办理。

  各区(新区、合作区)排水行政许可办理窗口咨询电话:福田区水务局:82979787/82772264;罗湖区水务局:25666648;南山区水务局:86975086;盐田区水务局:25221303;宝安区水务局:85908590;龙岗区水务局:84583943;龙华区水务局:23336670;坪山区水务局:85209397;光明区水务局:88212305/88211323;大鹏新区水务局:28336763;前海管理局水务主管部门:36868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