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政策精神和市委市政“简政放权、强区放权”有关要求,创造良好营商环境,规范我市水务工程开工备案统一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1995年发布,2014年修改,2016年修改)、《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0号)等规定,并结合我市水务工程建设实际,深圳市水务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水务工程开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9年10月17日前反馈我局。地址:深圳市莲花路水源大厦1417室,联系电话:0755-83071565,邮编:518000,电子邮箱:jgc@sw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水务工程开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水务工程开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水务局
2019年9月17日
附件一:深圳市水务工程开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二:深圳市水务工程开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