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法制办《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本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要求,经清理,拟废止《深圳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深水法〔2013〕292号)、《深圳市水务局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深水法〔2013〕290号) 《深圳市水务局省政府下放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深水法〔2013〕291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18年1月12日前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局。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1601室,深圳市水务局,邮编518036,电子邮箱:zhaoyj@swj.sz.gov.cn。
附件:1.关于废止深圳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水务局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 1 废止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1).docx
附件2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