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和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防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的决定》,及市政府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17年8月31日前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局。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1113室,深圳市水务局,邮编518036,电子邮箱:sbc@sw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1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70811.docx
附件2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