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现已委托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环评机构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99号),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环评信息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深圳市沙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深圳市龙岗区
项目概况:沙湾河流域位于龙岗区境内,属于深圳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整治范围为深圳水库沙湾河水闸以上的干流及李朗河、东深渠、简竹河、小沥河四条支流,整治河道总长13.459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防洪治理、沿河截污改善水质、生态景观修复。
防洪工程:沙湾河干流按100 年一遇防洪标准,一级支流李朗河、东深渠及简竹河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二级支流小沥河按20 年一遇防洪标准,沙湾河流域河道整治涉及改造交通桥10 座,管线桥(即南岭老桥)一座,新建穿堤排水涵共计27座。
水质改善:截排沙湾河、李朗河、东深渠、简竹河沿河两岸污水收集纳管,统一输送至埔地吓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尾水用作沙湾河生态补水。沙湾河新建DN600~DN1500 沿河截流管6675m;李朗河新增DN400~DN600 截流管2018m;简竹河新增DN600 截流管1820m;东深渠新增DN600~DN700 截流管2880m。新建DN900 污水压力管3440m。
景观绿化及生态修复工程:在沿河两岸有建设条件的地块,结合周边环境适当进行生态景观修复,修建河道生态防护林带、绿化隔离带、雨水花园绿地、河滩地覆绿、增种水生植物等;河道沿线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在河段适当位置增设沉沙池、拦沙坝(兼汀步)将泥沙拦截在河道上游区域,并增设下河清淤通道,干支流共设置拦沙坝(兼壅水堰)共12 座。
二、环评工作程序
环评机构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筛选评价因子、环境敏感点-公众参与公告-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生态环境、地表水、噪声、环境风险、社会环境等环境影响评价)-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深圳市水务局委托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工程特性、工程规模及项目所在地环境特点进行预测、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现状分析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施工期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以及运营期水环境等影响评价、环境治理措施为重点,同时也将对公众参与等做出论述,提出合理、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充分保证公众利益,实现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3)提出预防、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建设项目在施工和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1)目前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主要环境问题?
(2)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5)其它建议?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2013年11月25日——2013年12月7日,公众可采取向公告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六、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水务局 联系人:王工 电话:83072009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水源大厦1802
环评机构: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人:李工 电话:27812205
地址:深圳市留学人员(龙岗)创业园一园北区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