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及加快深圳市水工程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工作,保障本地水工程的安全,以及利于涉水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深圳市水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许可规定制定了《深圳市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行政许可审批指引》(征求意见稿)。为听取公众意见,我局于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5日通过深圳水务网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条,具体意见如下:
一、建议将《深圳市蓝线规划》作为指引的依据之一,并在指引中增加蓝线规划涉水方面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情况说明:不采纳。本指引的相关依据主要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线,蓝线作为水利工程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在实际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但暂无需纳入本指引中。
二、建议明确各类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方便建设单位设计及施工等范围线的控制。
情况说明:采纳。为进一步规范有关工作,目前我市正在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确权划界,在相关工作全部完成前,建设单位可依据广东省水利工程保护条例规定的管理和保护范围,以及水利工程用地范围和实际管理范围进行控制。
深圳市水务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