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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和深圳经济特区水管理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 2004 〕 136 号),深圳市水务局在其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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