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市水务局在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阶梯会议室举办全市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和《民法典》知识业务培训会。市水务局副局长赵彬斌作培训动员讲话,局建设管理处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重点建设处戚波处长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季璐瑶律师受邀授课。市水务局相关处室、各流域管理中心,市水务集团,前海管理局、各区(含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务主管部门,各区水务工程监督机构、部分水务工程参建企业等相关负责人共14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主要围绕《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和水务系统从业人员必备的《民法典》法律常识等内容开展。戚波处长首先结合实例解读了《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出台背景、主要原则和思路以及主要内容,随后与参会人员就我市水务的工程项目法人如何推进落实进行交流探讨。季璐瑶律师按照《水利系统学习宣传民法典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水务工程建设工作实际介绍相关《民法典》内容。
会上,赵彬斌副局长对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切实发挥项目法人管理制度优势;二是要充分激发项目法人管理机制活力;三是要着力提升项目法人队伍专业水平;四是切实强化项目法人质量安全责任。(建设管理处 黄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