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

市水务局召开《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宣贯培训会 信息来源:深圳市水务局 日期:2024-01-02

  12月27日下午,市水务局组织召开《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下称《条例》)宣贯培训会。市水务局有关处室、各局属单位及各区(新区)水务局相关工作人员100余人参加培训。

  会上,受邀专家讲解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并结合案例深入解读各项条款及要求,包括总则、防治规划和风险治理、应急准备和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灾后恢复、法律责任等共67项条款,并对涉及水务行业的16项条款24项工作要求进行专项解读。

  会议强调,《条例》与水务工作密切相关,此次培训旨在加强水务行业工作人员对《条例》的理解与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各项任务,切实加强灾前预防工作,为建立健全水务应急协同机制、做好水务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支撑。(水旱灾害防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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