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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深圳市龙华区水务局依法对龙华区某材料研发中心土石方基坑与支护工程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沉砂池存在泥沙淤积,场区汇水未经有效沉淀处理直接排出项目区,流至市政管网,导致管网底部有泥沙淤积。经查,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明确要求,施工区内汇水应经基坑底排水沟收集后,抽排至基坑顶排水沟内,再通过排水出口沉砂池有效沉淀后外排至市政管网。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场区内建有两个沉砂池,其中一个未投入使用,汇水无法得到有效沉淀处理。上述行为违反《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该局对施工单位深圳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法罚款35万元,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