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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至8日,局安监执法处联合局水土保持处组成检查组,先后到罗湖区、宝安区、龙岗区、坪山区及光明区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内容包括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河湖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以及转办案件办理情况等。检查方式采取听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案卷、查看现场等进行。从检查情况看,各区专项执法行动推进有序,其中龙岗区按要求落实了省厅下发清单的整改销号工作,宝安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水土保持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坪山区建立了执法检查台账及日报制等。但同时也还存在有的区转办案件立案率低等问题。
检查组表示,将进一步优化案源移交机制,提高案源转办效率,同时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力度,督促各区规范转办案件办理程序,提升办案质量及时效。(安全监管和执法监督处 郑雅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