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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环保厅纪检监察组:拓宽监督渠道 认真履行日常监督责任

信息来源:南粤清风网 信息提供日期:2018-09-11 11:2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省纪委监委驻省环保厅纪检监察组针对自身实际和省环保厅工作特点,制定履行日常监督责任的措施,拓宽监督渠道,坚持从早从小抓预防,坚持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切实增强日常监督实效。

  建立挂钩联系的长效监督机制。针对省环保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纪检监察组人员分别与厅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相对应的厅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挂钩联系,对省环保厅16个处室和10个直属单位进行日常监督。通过对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日常监督,倒逼厅领导班子成员更好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对厅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实效。

  建立多措并举的日常监督机制。与其挂钩的纪检监察组人员列席厅机关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重要会议,了解掌握有关情况,不发表意见;并对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落实厅党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重要措施的情况适时开展检查抽查,全面真实掌握情况。对监督发现的不规范、不严谨的履职问题,经驻厅纪检监察组集体研究后,及时提醒有关主要负责人;对监督发现可能出现的违规问题,或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职业风险,经驻厅纪检监察组集体研究后,向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发出书面工作建议书;对监督发现的可能涉嫌轻微违纪问题,或干部群众反映且存在的此类问题,经驻厅纪检监察组集体研究后,由组长或副组长约谈、函询相关主要负责人。

  建立多渠道的双向沟通协作机制。纪检监察组每半年向厅党组通报一次情况,共同分析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廉政风险和职业风险的对策措施。同时,纪检监察组与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形成定期交流沟通制度,相互解惑答疑;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与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个别谈心谈话活动;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及时将落实厅党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重要措施的情况通报纪检监察组。此外,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分别指定一名联络员,及时将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安排的情况告知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组人员视情参与有关工作和会议。(驻省环保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