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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管理漏洞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两人被问责

信息来源:深圳明镜网 信息提供日期:2018-07-12 10:4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近期,大鹏新区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南澳办事处森林消防中队副中队长邓远元、叶聪洋2人在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典型违纪案件。

  经调查,邓远元、叶聪洋在2016年10月20日“海马”台风应急防御工作中,没有认真落实上级指示,没有跟进落实队员返岗值守情况并做好应急整备工作。该队副中队长邓远元在接到整备队伍的通知后,将上级指示向当天值班的另一名副中队长叶聪洋进行了传达,要求其通知所有队员归队。叶聪洋收到指示后,仅在中队的微信群内通知,具体工作交由值班班长落实。当晚,叶聪洋不顾自己当值的安排,擅自脱岗。新区、南澳办事处领导检查时发现,森林消防中队队伍整备严重不到位,当值领导叶聪洋脱岗,邓远元不在岗,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事发后,南澳办事处在第一时间督促人员返岗,并要求南澳纪工委介入调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查实后,新区纪工委给予邓远元、叶聪洋两人党内警告处分。

  本案暴露了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管理方面存在的三点漏洞,一是指令传达方式欠妥致使难以“留痕”问责。新区及办事处召开“三防”动员会后,南澳农林水务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将有关整备队伍的通知以电话形式向邓远元进行传达。这种口头传达方式虽有便捷高效的优势,但影响指令的完整接收、准确理解和执行落实,且事后难以查证,为问责增添了难度。二是岗位职责设置不够合理,不利于责任落实。该队副中队长(特聘岗二级)的岗位职责并未规定应急时在聘者必须在岗待命,亦未说明需要轮流值班。邓远元以此为由,在防御台风工作中置身事外,仅要求其他人员返岗待命,其本人只需留守本地便不会被认定为擅离职守而受到问责。同为副中队长的叶聪洋则不享有岗位职责赋予的“照顾”,需要值班且应急时必须在岗待命。两者相比,后者容易产生心理不平衡感。三是“三防”应急预案不够完善,影响队伍整备效率。按照规定,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在接到紧急通知后,须于1小时内返岗报到。本案中队伍整备通知下达几小时后,超过一半队员尚未归队。该中队的预案对轮休人员休假期间的活动范围、返岗时限等未作规定,选择回家的部分队员难以在规定时间内返岗,影响了队伍整备及救援抢险等工作。(来源:深圳明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