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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信息来源:南粤清风网 信息提供日期:2017-11-29 16:0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1-10月,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77起,处理111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73人。现选取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潮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袁琪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春节、中秋节期间,袁琪先后两次收受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赠送的礼金,共计0.8万元。2017年6月,潮州市纪委给予袁琪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二、清远市连南县市政局局长欧永强违规领取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欧永强违反发放职工福利和领导干部兼职等有关规定,以“通讯费”等名义多领取补助0.836万元,违规兼职取酬1.1万元,还使用下属单位0.6万元公款送礼。2017年2月,连南县纪委给予欧永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三、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卫生院院长黄斯谨“私车公养”等问题。2014年7月和2015年6月,黄斯谨先后在单位违规报销其私车保险费及车船税,共计1万余元。此外,2014年1月黄斯谨授意出纳黄树娟虚开2万元发票用于报销公务接待餐费。2017年5月,连平县纪委分别给予黄斯谨、黄树娟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四、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后瑞股份合作公司原董事长黄伟颂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3年至2015年春节、中秋节期间,黄伟颂利用该公司外包工程项目之便,先后8次违规收受2家承包商赠送的购物卡,折合人民币1.6万元。2017年8月,宝安区纪委给予黄伟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上述4起案例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最近,省委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作出具体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一件一件小事抓起,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任感,敢抓敢管,当好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四风”老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对“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密切关注、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