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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深圳今年全面建立河长制

信息来源:深圳商报 信息提供日期:2017-05-31 09:4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航拍深圳湾。

  深圳每条河流都要有“河长”了。备受关注的《深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出台。

  今年以来,深圳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我市河湖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我市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一流生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深圳此次全面推行河长制,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广东省决策部署的一项制度建设,也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对解决我市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流、湖泊、水库、湿地、滞洪区、海湾(以下简称河湖)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体系,补齐水环境治理短板有着重要的意义。
  建立市、区、街道三级河长组织体系
  深圳市水务局局长王立新曾表示,“河长”是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河长制,实质上是一种责任制。此次出台的《方案》显示,按照全市统筹、领导挂帅、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我市建立了市、区、街道三级河长组织体系。茅洲河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级河长;深圳河(深圳湾)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级河长; 龙岗河、观澜河、坪山河、大沙河由市委、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市级河长。
  各区委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总河长,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副总河长,并担任辖区内一条重要河流河长,其他河流由各区其他负责人担任河长。各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流街道级河长。
  在责任分工上,市级河长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督导茅洲河、深圳河、龙岗河、观澜河、坪山河及大沙河等主要河流综合整治和管理保护工作,统筹协调下一级支流河长开展工作。区级河长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监督辖区内河流综合整治、河道周边环境专项治理等。而街道级河长,则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河湖周边垃圾等面源污染管控、征地拆迁、执法监管等工作,完成上级河长交办的任务。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此次还将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流域统筹协调机制、河长工作会议制度、河长定期巡查制度、日常督查督办机制五大机制。明确各级河长要定期巡查,市级河长每季度巡查不少于1次,区级河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街道级河长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
  为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街道要按照“一河一策”原则,结合辖区实际,在2017年6月底前出台河长制实施方案,全面建立河长制。
  除了加强组织领导,我市还将加强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在主要媒体上公布河长名单,在主要河湖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理保护目标、监督电话、微信公众号等内容,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明确“六大任务”,完善水治理体系
  根据《方案》,全面推行河长制,主要包括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水安全保障、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执法监管这六大任务。
  在加强水资源保护方面,要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不断完善我市水资源管理保护体系。建立市、区以及重点企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区域以及企业用水总量控制和管理,严格控制进入水功能区和近岸海域的排污总量等。
  与此同时,在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方面,严格治理工业污染、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面源污染和船舶港口污染;加强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系统治理、挂图作战,以深圳湾及茅洲河为重点全面推进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采取“截污纳管、原位处理”等措施,集中整治全市入河排污口。
  为积极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的工程性措施,《方案》划定河湖生态控制线,实施严格管控,禁止侵占河湖水源涵养空间,优化滨海水系布局,推进海陆融合,实现山、海、河、湖、林生态系统的有机衔接,构建联系山体、建筑、绿地和交通网络的生态轴线,打造生态绿廊,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工程,保障河道生态基流,开展河湖健康监测与评估,维护河湖生态环境,建立河湖生态补水长效机制等。
  如何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方案》规定,要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并逐步确定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到位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
  实行河湖“管养分离”,完善河湖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完善联合执法、信息互通、案件移送、两法衔接等工作机制,形成严格执法、协同执法的工作局面。
  深圳今年将全面建立河长制
  近期,深圳公布了148条(160段)河流的河长名单,这其中包括茅洲河、深圳河、龙岗河、观澜河、坪山河5大河流干流及其流域面积大于10平方公里的一级支流,流域面积大于10平方公里的独立入海河流,以及133条黑臭河流。根据《方案》,2017年6月底前还将公布其他河流河长名单,实现全市河长制全覆盖。
  通过河长制的实施,深圳河流治理将再上新台阶。《方案》明确,2017年年底,深圳河湖全面建立河长制,构建市、区、街道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完成建成区36条(45段)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消除2780个入河排污口;完成河道防洪达标整治119公里;全面实行河湖“管养分离”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实现河湖管养全覆盖。
  2018年年底,基本消除全市剩余2926个入河排污口,主要饮用水源水库水质达标率100%;深圳河、龙岗河、观澜河、坪山河考核断面水质指标达到地表水V类,水质明显改善;全市河流防洪达标率80%,主要河流防洪达标率100%;建立全市水文监测系统。
  2020年年底,饮用水源水库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茅洲河考核断面水质指标达到地表水V类;完成全市133条(142段)黑臭水体治理,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市河流防洪达标整治、水库除险加固基本完成。
  2025年年底,全市水资源充足优良,水安全充分保障,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让水环境成为提升人民幸福指数、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增长点,让碧水和蓝天共同成为深圳亮丽的城市名片。(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