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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丨落实“河长制” 治水有长效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16-12-05 17:2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每一段河道、每一条河都有了负责人,出了问题才能有的放矢,进行问责。这样的话,也就少了许多互相推诿卸责的情形。

  当前,水污染防治已成为各地要务,摆在政府工作重要议程。去年4月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是各地治水的指导性文件,但具体怎么落实,仍有很大操作空间。近年,一些地方也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可供借鉴。如浙江2014年开始在全省推行的“五水共治”,就是一例。

  所谓“五水共治”就是“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不仅是治理河道污染,而且把城市排涝防洪以及饮水工程等都包括在内,形成一个综合治理体系。以笔者的观察,浙江“五水共治”至少有两个地方做得不错,值得推广。

  一个是城区外生活污水治理。污水治理于城区主要是管网改造升级,但在城区外却是从头做起。只有把城区外面的截污纳管体系建立起来,河道清理整治才可能取得长期功效。“治污之要,在于城区外”,就是这个意思。

  还有一个是从省级到基层建立了“河长制”。“河长制”是否浙江首创不重要,但在该省得到了全面执行。其旨要为,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基层党员干部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整治管理。小到一段河道,大到一条河流,都有了层次分明、权责明晰的责任人,河道治理也就有了一个长效机制,而不至于人走政息。目前,浙江全省四级共有6名省级河长、199名市级河长、2688名县级河长和16417名乡镇河长。规定市级河长不少于每月巡查1次,县级河长不少于半月巡查1次,乡级河长不少于每旬巡查1次。

  做什么事情都离不开人,水污染防治的关键也是落实到人。每一段河道、每一条河都有了负责人,出了问题才能有的放矢,进行问责。这样的话,也就少了许多互相推诿卸责的情形。当然,这项制度推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金华市去年就有77名河长因履职不到位于近日被问责。河长履职在浙江已被列为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这项制度要坚持下去,才能确保黑臭河治理达标后不再反弹。

  以往治水难以取得成效,或是因没能堵住“污染源”,或是不断反复而导致功亏一篑。有了长效机制,有了具体责任人,就能更好地避免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