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和《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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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水务业务内容的解读
信息来源: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8-10-23
2020-4-15
政策背景
自今年3月下旬以来,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7月9日,《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和《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正式印发。两个规章实施后,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截至施工许可办理完成,审批时间控制在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至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时间控制在33个工作日以内,至不动产登记完成,审批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以内。这是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成果。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两个规章的发布,体现了我市努力营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营商环境的信心和决心。下面,介绍下本次改革中涉及到的水务业务情况。
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
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
政策解读视频
本次改革涉及到的水务审批改革措施
我局积极派人参加改革工作组,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营造最优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本次改革中水务审批改革举措包
括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取消前置关系等。
改革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16项,改革后,审批事项12项,减少4项,审批时限大幅压缩70%。
  • 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 取消排水设计方案审批和市政排水设施改造方案审批,将迁移水利设施或允许损坏水利设施审批与水工程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合并,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审批改为告知性备案管理。
  • 审批时限压缩70% 在此次改革以前,我局各审批时限一般为审批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技术审查承诺时限35个工作日,在本次改革中,我局各项审批时限基本压缩至20个工作日(含技术审查)。
  • 取消前置审批 我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不再作为工程规划许可前置。
如何保障改革措施落地
  • 完成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平台的连通对接
  • 按照市发布的目录对权责清单系统中的事项、申请材料、时限等信息全面修改
  • 完善配套制度文件。针对水土保持方案备案、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备案和排水设施验收备案,我们均将分别出台制度文件明确备案、后续抽查等方面的具体规则。为落实改革要求,还将修改完善相应的技术规范,如修订用水节水评估报告编制技术规范等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管理不乱
对我市治水提质工作的促进作用
这次政府投资项目施工许可办理流程改革措施大大提高了市政类项目的推进效率,治水提质工作中涉及的水质净化厂、河流整治项目也可以适用改革措施,简化手续,缩短立项至施工许可过程的时限。我局负责的水质净化厂施工许可手续也进行了简化。改革将促进治水提质工作。
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河道整治项目的防洪、截污治污、生态修复等工程无须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按照选址及用地预审意见,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是将我们与规划土地部门2015年以来的经验做法上升到规章层面,河道整治工程一般是在河道管理控制范围线内,线内的土地并非城市建设用地,不需要按照建设用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是如果整治工程涉及永久性建筑物的,还是要办理建设用地手续。这有助于大大加快河道整治项目实施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