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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划

信息提供日期:2016-11-16 15:4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规划》在编制过程与省、市相关规划及计划进行了衔接,具体包括:《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广东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深圳市治水提质工作计划(2015-2020年)》、《深圳市防洪(潮)规划(修编)报告》、《深圳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深圳市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三五”规划》、《深圳市水务工程建设“十三五”规划》等。《规划》在发展目标、发展思路、重要任务及投资估算等部分充分吸纳了上述规划相关要求。有两点情况要重点说明:

  一是关于《规划》与《深圳市治水提质工作计划(2015—2020年)》的关系。《规划》内容涵盖城市水环境治理、防洪排涝、供水安全、节约用水、水生态保护、能力建设、智慧水务及改革创新等多个方面,其中的水环境治理、防洪排涝、节约用水、水生态保护等部分内容的目标、项目投资额或项目安排均与《深圳市治水提质工作计划(2015—2020)》保持一致。

  二是关于《规划》与《深圳市水务工程建设“十三五”规划》的关系。《规划》立足于从宏观指导方面提出深圳未来五年水务发展的总体目标、发展理念、发展策略及重要任务,《深圳市水务工程建设“十三五”规划》侧重于从工程可实施性、资金保障性方面落实《规划》提出的规划目标及规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