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局水土保持处受邀到福田区环保水务局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讲

信息提供日期:2017-11-30 11:2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11月27日,为做好《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宣贯工作,根据我局《关于深入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宣贯工作的通知》要求,福田区环保水务局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法制培训,并邀请我局水土保持处相关负责同志到会宣讲。福田区相关职能部门代表、辖区内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人、技术人员共50余人参加培训。

  局水土保持处有关同志就《条例》明确事项、新增规定、法律责任内容调整等方面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就《条例》实施的重点要点作了现场答疑。福田区环保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要求参训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务必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杜绝水土流失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