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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业主承担的200 元是什么用途?

信息来源:市水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7-06-17 14:36【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物权法》,城市居民住宅小区红线范围内现状供水设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改造后用户供水设施产权仍属业主。本次工程投资绝大部分由政府高额补贴,为体现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居民业主拥有小区供水设施产权这一属性,《实施方案》中约定了每户业主象征性承担极小部分改造费用,根据前期的调查摸底,每户200 元的收费标准是绝大部分住户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