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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自评总结及资料收集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2017-06-02 16:05【字体: 视力保护色:

  市水务局: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原特区外社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和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自评总结报告及收集相关图片和影音资料的通知》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深水宝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自评总结及资料收集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二、宝安区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实施情况自评总结

  (一)工程开展总体情况。为提高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饮水安全问题,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宝府办〔2014〕4号),我区从2014年起推进第一阶段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计划投资1.29亿元,利用5年时间,分5期对用户龙头水质下降明显,管网漏损严重的居民小区的供水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目前,第一阶段的五期工程均已开展,其中一期二期工程已完工,三期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25%,四期五期工程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第一阶段合计总投资2.59亿元,改造54个小区共27250个用户的供水设施,敷设、更换给水管道797km。我局积极组织深水宝安水务集团加快推进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及时申报市区投资计划,目前,各期工程资金均已按进度落实到位,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做好工程款项支付工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宝安区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情况汇总表

序号

期数

小区数

用户数

改造管网长度(km

概算(万元)

实施进度

1

一期

10

5144

139.72

4714.64

完工

2

二期

10

2636

69.98

2372.42

完工

3

三期

14

5617

162.21

5206.91

施工

4

四期

9

6562

185.00

6356.00

初设

5

五期

11

7291

240.00

7290.13

初设

合计

54

27250

796.91

25940.1

 

    (二)工程实施效果评估。一期工程完工后,我局已组织供水企业完成了水质检测,改造后的小区水质均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解决了原小区管网老化锈蚀带来的水质下降和漏损偏高问题,并取消供水“中间层”,实现抄表到户。二期工程正在进行水质检测采样,预计6月份出具水质检测报告,一期二期工程改造后小区管网漏损率变化及爆管维修次数等前后对比数据详见附件2。为客观反映我区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的实施效果,我局已组织对部分已完工的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和居民用户开展了满意度调查,各被调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和居民用户均对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及改造后的水质情况表示非常满意。具体改造前后对比照片详见下表。

  管网漏损率及爆管维修次数前后对比表 

序号

期数

漏损率

爆管维修次数

改造前

改造后

改造前

改造后

1

一期

19%

5%

19

0

2

二期

15%

5%

22

0

  (三)对下一阶段工程开展的建议。按照贵局的工作部署,我局已组织深水宝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第二阶段改造小区现场核查工作,全面梳理全区范围内供水管材不合格、管网漏损率偏高、2003年前建成的城市居民小区、统建楼和集资房等,对符合改造要求的小区纳入第二阶段改造任务,并对改造资金进行了测算,预计第二阶段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改造小区71个,涉及用户数量19169户,改造资金约1.85亿元,建议参照第一阶段实施模式,分5年5期逐步予以改造。

  三、对《深圳市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建设指引(试行修订)》的修订意见

  (一)建议修改居民小区现状供水系统评估模型建设年代。根据《深圳市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建设指引(试行修订)》,纳入改造计划的小区需经过现状供水系统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建设年代、管材类型、漏损率、管道维修和水质水压投诉等,其中小区建设年代所占比重较大,且随着工程的逐年逐期推进,满足改造条件的小区将越来越少,建议对建设指引中居民小区现状供水系统评估模型建设年代评判标准进行修改。

  (二)建议将小区消防管与给水管一并改造。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不管是消防与给水系统合用或独立的小区,消防管(合用管)均极其破旧,不能再承担消防供水的重担,小区业主和物业管理处也强烈建议在给水管改造的同时一并改造消防管。为减少重复破路给民众带来的不便和隐形的投资成本增加,同时杜绝消防隐患,建议对建设指引中改造范围及内容进行修改,将小区消防管与给水管一并改造。

  (三)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合理改造二次供水设施的水池、水箱、水塔等构筑物。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很多小区存在严重影响居民龙头水质的水池、水箱及水塔等构筑物,若只改造该构筑物前后的管道,根本达不到改善龙头水质的作用,无法实现优质饮用水入户,建议对建设指引改造范围及内容进行修改,结合实际情况合理改造二次供水设施的水池、水箱、水塔等构筑物。

  (四)建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增加弃土费。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余土和砼渣,但深圳的弃土场地资源极其有限,余土和砼渣只能运至临深城市,且需缴纳弃土费,建议对建设指引工程项目投资表进行修改,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增加弃土费。

  特此报告。

  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