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水资源的所有权属于谁?
发布日期:2023-01-12 浏览次数:-
主办单位:深圳市水务局 联系方式:0755-8307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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