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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1512Q/2023-0005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3-02-01
名称: 深圳市水务局委托深圳市东部水源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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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局委托深圳市东部水源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01  浏览次数:-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务委托执法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市水务局决定委托深圳市东部水源管理中心(委托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在委托事项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执法人员均持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执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受深圳市水务局委托,深圳市东部水源管理中心在其负责的管理范围内,依法查处违反水资源、水土保持、防洪等方面管理规定的有关行为。

  二、主要执法依据

  执法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法律、法规及规章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四)取水许可证制度实施办法

  (五)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六)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七)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

  (八)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深圳市水务局

  1.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

  2.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83072888

  (二)深圳市东部水源管理中心

  1.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中心城五联清水路238号

  2.咨询和投诉电话:0755-84838346

深圳市水务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