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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1512Q/2023-0008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3-02-17
名称: 关于2022年度深圳市节水型工业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机关单位、节水型学校、节水型医院、节水型酒店(宾馆)、节水型商业综合体创建验收名单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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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深圳市节水型工业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机关单位、节水型学校、节水型医院、节水型酒店(宾馆)、节水型商业综合体创建验收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17  浏览次数:-

  根据《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节水典范城市工作方案(2020-2025年)》、《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节水典范城市2022年度任务分工及考核实施细则》、《关于开展2022年度深圳市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的通知》(深水节〔2022〕112号)有关规定,市水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建设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推进2022年度深圳市节水载体创建验收工作,通过市级验收的有29家节水型工业企业、6个节水型工业园区、113家节水型居民小区、51个节水型机关单位、51个节水型学校、20个节水型医院、24个节水型公园、3个节水型酒店(宾馆)和24个节水型商业综合体,现将以上各类节水载体创建验收名单(节水型公园已完成公示,其他类型名单详见附件1-3)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水务局供水管理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反映2022年度创建验收的深圳市节水载体在节约用水方面存在浪费用水、违反涉水的法律法规等问题及有关情况。以个人名义反应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期间收到的问题,我局将于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反馈结果。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6日-2月22日

  受理部门:深圳市水务局供水管理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23902072,邮箱:szjsb@swj.sz.gov.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1012室

  附件:

  1.2022年度深圳市节水型工业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名单

  2.2022年度深圳市节水型居民小区名单

  3.2022年度深圳市节水型机关单位、节水型学校、节水型医院、节水型酒店(宾馆)、节水型商业综合体名单

深圳市水务局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1.附件1.2022年度深圳市节水型工业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名单.docx

2.附件2.2022年度深圳市节水型居民小区名单.docx

3.附件3.2022年度深圳市节水型机关单位、节水型学校、节水型医院、节水型酒店(宾馆)、节水型商业综合体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