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
承担深圳河湾流域内市管河道及其附属设施、水质改善设施的运行、维护等管理工作,承担梅林水库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等工作。承担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联合治理深圳河干流及防治污染的谈判、交涉和协调等事务性工作,组织实施深圳河治理工程建设及防治污染工作,承担深圳河防洪及水环境的评估、监测和保护,承担深圳市治理深圳河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编制流域防洪排涝联合调度方案、污水统筹调度方案和水资源利用调度方案等,经批准后组织市、区、街道有关单位推进实施。参与流域内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信息化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承担深圳河干流碧道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对流域内的厂、网、河、池、站、闸等水务设施的建设运行开展监督考核、巡查巡检工作,以及收集分析有关水量水质数据。承担深圳河湾流域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具体日常事务。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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