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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1512Q/2025-0004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1-24
名称: 某企业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擅自向市政排水管网排放工业废水,经检测废水多项污染物超标,应如何确定处罚幅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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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擅自向市政排水管网排放工业废水,经检测废水多项污染物超标,应如何确定处罚幅度?

发布日期:2025-02-04  浏览次数:-

  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擅自排放且废水超标,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该条款明确要求排水户需依法取得许可证后方可排水。处罚时,首先依据第六十一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取得许可证。罚款则依据第六十一条,处罚幅度通常综合考虑超标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量,以及企业违法持续时间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