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营造公平稳定的水务营商环境,市水务局已拟定《〈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罚款处罚实施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定于近期召开《标准》编制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5:30在水源大厦召开(具体会议室将另行通知)。
二、听证内容
《〈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罚款处罚实施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参加人员
本次听证会安排听证代表9人,包括区水务主管部门代表2名,企业代表2名,市民代表2名,专家代表3名。
听证代表名单将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8:00前在市水务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市民填写《听证代表报名表》(详见附件1),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8:00前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市水务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水源大厦1409室,联系人:申琪,联系电话:83071507,邮箱:spfwc@swj.sz.gov.cn)。
附件:
1. 听证代表报名表
2.《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罚款处罚实施标 准(征求意见稿)
3.《〈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罚款处罚实施标 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水务局
2025年4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