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现场检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水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检查是否需要两名执法人员持执法证开展?
发布日期:2025-06-25 浏览次数:-
主办单位:深圳市水务局 联系方式:0755-83072888
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2805号
粤ICP备06050399号 网站标识码:4403000057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