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第五十四条:经排水主管部门认定应当废弃的排水管网,由市政排水设施运行管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予以拆除,无法拆除的,应当采取封填、灌浆等安全处置措施;并将废弃的排水管网埋深、管径、平面位置图等相关资料报送规划和自然资源、排水主管部门。
针对已经废弃的市政排水管网,排水主管部门会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5-09-11 浏览次数:-
|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1512Q/2025-00501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水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11 |
| 名称: | 针对已经废弃的市政排水管网,排水主管部门会如何处理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9-11 | |
| 主题词: | |||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第五十四条:经排水主管部门认定应当废弃的排水管网,由市政排水设施运行管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予以拆除,无法拆除的,应当采取封填、灌浆等安全处置措施;并将废弃的排水管网埋深、管径、平面位置图等相关资料报送规划和自然资源、排水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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