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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1512Q/2025-0050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9-18
名称: 水量平衡测试备案流程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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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量平衡测试备案流程

发布日期:2025-10-01  浏览次数:-

  答:水量平衡测试是确定单位用户用水计划,评估用户节水潜力等节水工作的科学依据。

  根据《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有关规定,单位用户应当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水量平衡测试,产品结构或者工艺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复测。水量平衡测试结果应当报送市、区水务主管部门。

  (一)办理机构:

  各区水务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年计划用水量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单位用户用水计划申报。

  市水务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年计划用水量在10万立方米以上(含)的单位用户用水计划申报。

  (二)办理流程:

  电脑端: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深圳市—市水务局—法人登录—实施清单列表“其他”—对重点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结果的备案—在线办理。

  手机端:“i深圳”APP-办事大厅-全部-企业办事-深圳市(右上角)-水利水务-对重点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结果的备案—在线办理。

  流程详见附件。

  (三)需提交材料:

  1.单位用户水量平衡测试报告书;

  2.承诺书。



附件:

1.附件 对重点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结果的备案办事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