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生产建设项目三年内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有效期自动延续至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通过为止。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失效;需要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重新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水务主管部门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有效期是多久?
发布日期:2025-10-14 浏览次数:-
|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1512Q/2025-00566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水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14 |
| 名称: |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有效期是多久?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10-14 | |
| 主题词: | |||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生产建设项目三年内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有效期自动延续至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通过为止。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失效;需要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重新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水务主管部门审批。
主办单位:深圳市水务局 联系方式:0755-83072888
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2805号
粤ICP备06050399号 网站标识码:4403000057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