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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1512Q/2026-0003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6-01-31
名称: 深圳市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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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3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法定公开职责,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形式,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

  (一)强化信息主动公开。坚持将信息公开融入政策制定、执行、落实全流程,官方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509条,官方微信发布信息306条。一是《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规定》等重大水务政策措施按要求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二是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重点信息。三是对政策性文件开展多元化解读,采用文字、长图、视频等多种形式,对政策背景、政策内容、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内容进行详细解读,提升解读质量,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件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管理流程,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高答复专业化水平。2025年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其中转下一年度办理3件。

  (三)加强信息全过程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产生、流转、发布到归档的全流程管理,强化信息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分类审核与先审后发机制,切实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动态更新工作。三是强化风险防控,加强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在重要时间节点安排专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公开平台运行安全。

  (四)丰富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围绕信息发布、办事服务、互动交流、解读回应等,强化网站规范化建设,提升信息的准确性、可用性。二是深化运用“深圳水务”微信公众号及“深圳市水务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实现服务查询、水务设施预约参观等功能,内容展现形式多样,订阅数超28万。三是开通“深圳水务”视频号,视频号自8月上线以来,共发布作品26期,累计吸引粉丝5432人,视频总播放量超80.3万次,视频号不仅丰富了水务信息的公开渠道,更以生动直观的视听形式,提升了信息传播的感染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污水处理费227830.1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5

0

0

0

0

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4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2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2

0

0

0

0

0

1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6

6

0

0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扎实有序推进,但仍有以下方面需要改进:一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应对复杂申请的专业能力尚需增强。二是网站信息清理优化工作的精细化和常态化水平仍需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服务效能。一是提升复杂问题处理能力,建立复杂疑难申请的处理机制,加强对申请的依法研判与规范答复能力,确保答复合法、精准、周全。二是明确各栏目更新周期,对网站信息进行常态化清理。每季度对过时、失效信息进行集中排查与清理,优化信息分类与检索功能,提升网站信息的时效性和可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