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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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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8-01-11
名称: 关于下放排水达标小区认定工作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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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放排水达标小区认定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11  浏览次数:-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深圳市行政职权调整事项目录(2017年)的通知》(深府规〔2017〕11号)精神,已明确将排水达标小区认定实施主体由市水务局下放至各区(新区)有关主管部门,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承接部门

  将排水达标小区认定实施主体由市水务局下放至各区(新区)有关主管部门,市水务局将加强统筹协调及技术指导,不再受理排水达标小区认定工作。

  二、交接时间

  上述事项,2018年1月3日前已由市水务局承担勘查验收的小区,排水达标认定工作仍由市水务局办理,2018年1月4日起,市水务局不再受理勘察验收业务,排水达标小区认定业务由各区(新区)环保水务局直接受理。

  三、监管责任

  该项事权下放后,我局将加强统筹协调及技术指导,不再受理排水达标小区认定工作,请各区(新区)环保水务局指定专门科室负责,实现工作无缝衔接。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径向我局反映。各区(新区)环保水务局应定期将达标小区名单报我局备案,我局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就排水达标小区工作进行抽查。

  深圳市水务局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