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放事项
(一)原特区内区管河道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除深圳河、莲塘河、福田河、新洲河、深圳水库排洪河、大沙河、布吉河、小沙河、双界河、皇岗河、凤塘河、笔架山河、盐田河、沙头角河等市管河道外,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四区其他河道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四区水务主管部门依法办理。
(二)原特区内非建设项目城市排水许可。我局负责全市重大项目、跨区项目和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的建设项目城市排水许可;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四区非建设项目城市排水许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四区水务主管部门依法办理。
二、下放时间
自2014年11月1日起,申请人应向辖区水务主管部门办理下放事项,我局不再受理下放事项的相关申请。
三、办理地址和咨询电话
(一)罗湖区环保和水务局。
办理地址: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区管理中心大厦1楼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水务局办事窗口。
咨询电话:25666664。
(二)福田区环保和水务局。
办理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环保水务局办事窗口。
咨询电话:82918111。
(三)南山区环保和水务局。
办理地址:南山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环保水务局办事窗口。
咨询电话:26542312。
(四)盐田区环保和水务局。
办理地址:盐田区香径东街4号盐田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环保水务局办事窗口。
咨询电话:25226600。
关于下放工作的其他事宜,可以拨打我局咨询电话:83071543、83071524。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水务局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