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强化河道管理工作,深圳市水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城市蓝线等相关规划,对全市90条主要河道组织开展了河道管理范围线勘定工作,并按《条例》要求征求了规划、海洋、海事、交通等部门以及各区水务部门的意见。现将《深圳市河道管理范围方案》及《深圳市河道管理范围勘定成果(一期)》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至2014年8月15日。社会各界人士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97号洪涛大厦616室,邮编: 518000;电子邮箱: 279491336@qq.com;联系人:龙工,张工;联系电话:25468864,25592197。
特此公告。 附件: 深圳市河道管理范围方案 河道管理范围线勘定一期成果 深圳市河道管理范围总图(一期) 深圳市水务局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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