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我市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专家库,保证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质量,根据《深圳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评审管理办法》,我办将对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专家库进行调整,现向全市征求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专家,并将具备条件的专家加入我市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专家库,参与我市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具备条件:
(一)在我市从事水土保持、水务、环保、绿化、规划、市政、岩土等工作,在本专业或者本行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或者本行业的国内外工作动态;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熟悉国家、水利部及相关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掌握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技术规范和要求;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其中外省市单位人员需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技术审查工作。
二、申请方式
专家申请加入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方式向我办提出申请。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单位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三、入选方式
我办对申请人或者被推荐人进行遴选,并根据需要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或者专家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者被推荐人,由市水保办统一组织培训后,颁发水土保持方案审查专家资格证书,决定入选专家库名单,并予以公布。对特殊需要的专家,经市水保办认可,可直接入选专家库。
四、专家管理办法
我办为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建立档案,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二年进行一次调整,并公布调整结果,对不能胜任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工作的专家,将取消入选专家库资格。
我办对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专家实行培训制度,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
五、受理时间及地点
本次专家申请受理时间从2013年4月9日起,至2013年5月8日止,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1113室,联系人:郑佳丽、陈庆秋;联系电话:83072590、83072595;电子邮箱:1138185872@qq.com。
附件:1.深圳市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专家库成员申请表(新申请人员填写此表)
2.深圳市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专家库成员登记表(已在库专家填写此表)
深圳市水土保持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