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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1512Q/2014-0004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14-10-17
名称: 深圳市水务局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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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局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

发布日期:2014-10-17  浏览次数:-

  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水务局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20家,包括本局机关和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市排水管理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市水政监察支队4家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及以下两类事业单位:

  一是财政拨款事业单位5家,包括: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治理深圳河办公室、市防洪设施管理处、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水质检测中心。

  二是经费自给事业单位10家,包括:市东江水源工程管理处、市铁岗·石岩水库管理处、市北部水源工程管理处、市大鹏半岛水源工程管理处、市西丽水库管理处、市梅林水库管理处、市三洲田·铜锣径水库管理处、市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管理处、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管理处、市水务局财务管理中心,其经费来源为原水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以收定支”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市公明供水调蓄工程管理处为2013年经市编办批复新成立的单位。

  以上事业单位中,生产单位11家,包括:河道和防洪设施管理单位2家,原水生产和水源工程管理单位9家。

  二、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我局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1460.77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8.63万元,占1.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1.95万元,占6.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40.18万元,占91.7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8.63万元。与2012年决算数相比减少63.37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4个、9人次。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1.赴英国、荷兰学习生态河道治理经验2人次,开支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共计7.23万元;

  2.赴中国台湾参加第十七届海峡两岸水利科技交流研讨会5人次,开支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共计4.52万元;

  3.受以色列政府邀请参加以色列水资源管理业务培训1人次,开支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共计1万元;

  4.赴美国参加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管理高级培训1人次,开支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共计5.88万元。

  因公出国经费支出2013年决算数与2012年决算数相比减少,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政策要求,2013年我局严格控制因公出国人数,部分团组因工作需要延迟安排,当年实际出国人次较年初计划有所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01.95万元。与2012年决算数相比减少86万元,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厉行节约政策,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减少陪同人数,大力压缩接待费开支。主要用于:

  1.贯彻落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定(“中央1号文件”)的情况检查,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检查,中国首届城市水土保持论坛,东江流域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界河、跨界河治理会商协调,省跨界河流水质达标迎检等方面的接待工作。

  2.重大水务建设工程稽查与安全检查,在建水务工程防汛防风检查和应急处置,一级水源保护区征地移交管理,重要河道堤防管理,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库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重点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库防洪和供水运行调度管理,供水排水厂网管理,水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专家咨询和学习交流。

  3.上级部门及市外相关部门来深检查指导、交流学习、专题研讨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40.18万元。与2012年决算数相比减少208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340.18万元,开支内容主要包括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我局20家预算单位公务用车共计283台,车均运行费4.73万元,与上年相比降低8.5%。具体为以下三类业务用车:

  1.我局机关及直属履行行业监管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展全市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河道堤防管理、水土保持、节约用水管理、供排水设施监管、水政执法、水务工程稽察、质量监督、安全检查、水质督察、水文测报等工作用车和一般行政事务用车。用于该类业务的车辆69台,运行费支出231万元,车均3.35万元。

  我局监管的水务设施主要包括:全市河流330条、总长1489公里、其中有防洪任务的河段总长1045公里,水库175座、集雨面积597平方公里、总库容7.82亿立方米,供排水管网2.06万公里,排涝泵站93座,污水处理厂30座,水质改善工程9处,人工湿地7处,自来水厂57座。2013年,我局在建政府投资水务工程建设项目94项,建成污水管网218公里,完成排水管网清源达标小区269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日、达到479.5万吨/日,全年防洪达标整治河道56.95 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尽减2平方公里;办理排水许可、验收及审批事项1285件;完成节水设施竣工验收260项,现场核实用水计划单位350多家,完成100余家单位用户的水量平衡测试验收;水务工程质量督查2300人次;完成约1.6万个水样现场取样和检测任务,其中二次供水水样约1.25万个;处理水事违法案件4755宗。

  2.全市防风、防汛、防旱应急督导、抢险救灾、汛前汛后监督检查、实施水质保障应急及水安全反恐措施等工作用车支出。用于该类业务的车辆29台,运行费支出125万元,车均4.31万元。

  2013年,全年累计降雨量2125毫米、同比增长42%,发出暴雨预警信号72次,其中:黄色预警52次、橙色预警6次、红色预警4次,接近近四年暴雨预警信号平均值的两倍;发布台风预警信号16次,其中:黄色预警2次,橙色预警1次;全年启动防汛防风应急响应11次,开放避险中心400余处/次,各级三防部门组织出动各类抢险队伍2万多人次,共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8.5万余人次,组织回港船只6000多艘次,协调整治20项较为严重的防洪隐患,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偷排泥浆、侵占水库河道、破坏排水管网等各类与城市防洪排涝安全有关的不法行为1200多宗,在非汛期实施人工增雨30小时。

  3.我局直属11家生产单位为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对所管辖的河道、水闸、水库、供引水工程管线、泵站、输配电等工程设施进行日常运行维护、巡查和安保、工程抢险抢修等生产性用车,以及受委托开展管辖范围内水务执法等用车支出。用于该类生产运行及相关业务的车辆185台,运行费支出984万元,车均5.32万元。

  上述生产单位目前管辖的主要设施包括:深圳河、布吉河等13条河道、全长137公里、流域面积980平方公里,15座排涝泵站,8座水闸及2个滞洪区等防洪排涝设施;东江水源工程、北线引水工程两大境外引水干线工程及已建和在建输配水支线工程17条,输配水管线总长约249公里,其中位于深圳市外的输水管线近60公里;引水泵站11座,其中4座位于市外;水库13座,集雨面积约243平方公里。2013年全市原水生产供应量19.07亿立方米,其中境外引水量14.22亿立方米。

  该类生产单位车均运行费较高,主要原因:一是所管工程设施点多、面广、线长,水库库区大多位置偏远,东江、西枝江、永湖、上埔等泵站及近60公里输水管线位于惠州、东莞境内,往返路程较长,行驶道路大部分是收费的高速公路,使用成本高;二是所有水务设施均为每天24小时运行,为保障生产运行及公众安全,每天都要进行多轮次巡查或到值守点值守,车辆使用时间长、频次高;三是大部分单位车辆使用年限偏长、车况差,导致车辆运行维修保养费较高。

  三、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我局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413万元,比2013年预算数减少171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减少48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编制政策调整,从2014年开始,各部门年初预算不再编列具体的因公出国(境)经费,由财政部门实行指标单列、封闭管理和规模总控,实际执行中根据各单位具体出国任务逐项审核安排,因此我局2014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75万元。比2013年预算数减少75万元,比实际支出数减少27万元。主要是根据中央、广东省和我市关于压缩公务接待费的要求,在2013年预算基础上压缩50%,用于我市国家级水管单位、节水先进城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先进城市等考核复核,境外引水协调、深港联合治水以及深莞惠水环境联合治理等业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338万元。比2013年预算数减少18万元,比实际支出减少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338万元,主要用于市水务局本级及下属单位283台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表 深圳市水务局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表


附件:

1.附表 深圳市水务局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