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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位编号 |
体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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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文君 |
01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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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戴敏怡 |
02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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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刘月星 |
03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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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刘嘉珺 |
04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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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李复娜 |
05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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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陈施军 |
06 |
合格 |
公示时间为2011年12月13日~19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水务局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1106室,邮编:518036,联系电话:83072283,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水务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并不宜录用的,取消拟录用人员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深圳市水务局将按规定程序办理上述人员的雇员聘用手续。
深圳市水务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