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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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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1-11-22
名称: 关于2011年度深圳市水利水电工程职称评审的温馨提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1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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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深圳市水利水电工程职称评审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11-11-22  浏览次数:-

  2011年度深圳市水利水电职称评审会定于11月下旬举行。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11]103号)文件要求,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全部进行面试答辩,请相关人员在11月21日至12月8日期间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以便通知具体答辩时间、地点。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申报人员,将被取消副高级职称评审资格。
  
  附件:市水利水电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答辩自述提纲


  
  
   深圳市水利水电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市水利水电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答辩自述提纲


  

  一、本人概况
(包括姓名、年龄、工作单位、毕业院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  

  二、业绩成果
  1、专业工作实绩方面
  2、论文、论著情况
  3、获奖成果情况
  三、典型成果介绍
  四、对本专业学科的认识或设想

  备注:
  1、提纲须简明扼要,不须通盘复述申报材料,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可携带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