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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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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0-11-04
名称: 关于2010年度深圳市水利水电工程职称评审的温馨提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1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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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深圳市水利水电工程职称评审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10-11-04  浏览次数:-
  2010年度深圳市水利水电职称评审会定于11月中旬举行。根据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我市201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全部进行面试答辩,请相关人员在11月8日至11月19日期间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以便通知具体答辩时间、地点。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申报人员,将被取消副高级职称评审资格。

 

  附件:市水利水电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答辩自述提纲

 

深圳市水利水电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市水利水电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答辩自述提纲

 

  一、 本人概况

  (包括姓名、年龄、工作单位、毕业院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

  二、业绩成果

  1、专业工作实绩方面

  2、论文、论著情况

  3、获奖成果情况

  三、典型成果介绍

  四、对本专业学科的认识或设想

 

  备注:

  1、提纲须简明扼要,不须通盘复述申报材料,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可携带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