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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1512Q/2020-0127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0-01-23
名称: 深圳市水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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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组织落实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体系,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统筹推进公开平台建设、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政府数据开放等重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提效率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业务管理与培训,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机制,健全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规范各项工作操作流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二是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制定下发《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建立联络员和量化考核制度,构建各处室各单位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公开工作网络,确保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水务信息。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切实提高工作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高效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二)关注民生,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一是围绕市民关心的热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积极主动公开河湖长制、水污染治理、海绵城市、水源供水、防灾减灾、水土保持、节约用水、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党风廉政等方面的各类信息,其它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及反映我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均实时更新。二是对市民关心、社会影响大的水务相关政策进行图文、视频、访谈、漫画等形式的专业解读,为政策的执行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坚持对公开内容进行定期审查,结合最新要求和工作实际,动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实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处理信息公开3958条。

  (三)增强互动,优化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深圳水务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功能,深化运用“深圳水务”微信公众号及微博;结合我局实际,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相关栏目进行调整和改版,微信公众号实现办事查询、政民互动等功能,内容展现形式多样化,订阅数超过10万;2019年微信推送161篇,微博发布2020条。二是组织开展“民心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知源”东江水源工程图片展、《问政》、第21届高交会“水务高新技术主题展”等系列活动,面对面回答群众关注的水务问题,增进我局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三是畅通水务信息发布渠道,加强与水利报刊网站、市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络。被水利部网站采用稿件12篇、省水利厅网站采用稿件70篇;借助市主流媒体平台,围绕局重点工作、民生水务开展专题宣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0

 44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

 2

 5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6

 80

 15

行政强制

 33

 -1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4

111629.557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1

 1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1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1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16

 1

 1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仍需加强、信息公开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依申请公开办理需更加规范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2020年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增强工作实效、提高工作质量方面下功夫,主动、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多途径配备相对稳定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健全局系统信息员联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与经验交流;使从业人员不断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了解,提高政策把握能力、业务处理能力,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保障信息公开时效性。

  (二)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定期梳理我局业务工作,动态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统筹抓好党的建设信息公开,广泛宣传依法治水管水和科技兴水举措及成效;切实做好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全面维护,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全力做好水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制度。进一步梳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完善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各部门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