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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1512Q/2021-0024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1-03-19
名称: 饮用水供水单位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将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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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供水单位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将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发布日期:2021-03-19  浏览次数:-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二条规定,饮用水供水单位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供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