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户认为根据年度用水计划计算公式计算出来的下一年用水计划不能满足用水需求,须在当年的12月1日前办理申报手续。水务主管部门将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如果用户认为计算的年度用水计划能够满足要求,且在申报限期后又未申请办理申报手续的,水务主管部门将根据《深圳市计划用水办法》第二十条由计算机为用户自动核定用水计划,并通知单位用户和供水企业。
单位用户在接到用水计划通知后,如认为不能满足要求的,还可以按调整用水计划的程序办理申报,水务主管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一)年度用水计划的办理机构:
年度计划用水量在五万立方米以下的单位用户由各区水务主管部门办理。
年度计划用水量在五万立方米以上(含)的单位用户由市水务主管部门办理。
(二)提交的材料与调整用水计划一致。
注:申请年度用水计划已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有关流程及表格可从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查看、下载,相关材料按要求以电子化形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