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进入关怀版 繁體政务邮箱数据开放平台 知识图谱 留言分析平台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公众互动 > 业务知识库 > 节水用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九条,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第十一条,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定额管理,积极推进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单位用水实行计划用水,并实施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
《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二十三条,单位用户的用水计划按月进行考核,其用水超过计划在百分之十(含)以内的,由水务主管部门予以警示;超过百分之十的,加价收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