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水量平衡测试是确定单位用户用水计划,评估用户节水潜力等节水工作的科学依据。
根据《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有关规定,单位用户应当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水量平衡测试,产品结构或者工艺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复测。水量平衡测试结果应当报送市、区水务主管部门。
(一)办理机构:
各区水务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年计划用水量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单位用户用水计划申报。
市水务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年计划用水量在10万立方米以上(含)的单位用户用水计划申报。
(二)办理流程:
电脑端: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深圳市—市水务局—法人登录—实施清单列表“其他”—对重点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结果的备案—在线办理。
手机端:“i深圳”APP-办事大厅-全部-企业办事-深圳市(右上角)-水利水务-对重点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结果的备案—在线办理。
流程详见附件。
(三)需提交材料:
1.单位用户水量平衡测试报告书;
2.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