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进入关怀版 繁體政务邮箱数据开放平台 知识图谱 留言分析平台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公众互动 > 业务知识库 > 水政执法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覆盖或者填堵河道的,由水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整改的,由水务主管部门依法采取措施,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