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营造公平稳定的优质水务营商环境,我局已拟定《深圳市水务局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罚款处罚实施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拟于近期召开《标准》编制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15:30在水源大厦召开(具体会议室将另行通知)。
二、听证内容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罚款处罚实施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参加人员
本次听证会安排听证代表9人,包括各区水务主管部门代表2名,企业代表2名,市民代表2名,专家代表3名。
企业代表和市民代表通过报名遴选方式产生,其他代表通过我局邀请及所在单位选派方式产生。听证代表名单将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8:00前在深圳市水务局网站进行公告。
四、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市民请填写《听证代表报名表》(详见附件1),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18:00前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我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水源大厦1409室,联系人:申琪,联系电话:83071507,邮箱:spfwc@swj.sz.gov.cn)。
深圳市水务局
2024年5月9日
附件1:听证代表报名表.doc
附件2:深圳市水务局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罚款处罚实施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3:《深圳市水务局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罚款处罚实施标准》编制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