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参加本期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胡嘉东局长做客深圳水务网,就“增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推动水安全韧性城市建设”与各位网友在线交流。欢迎您,胡局!
[深圳市水务局局长 胡嘉东]:各位网友好!主持人好!非常高兴能通过在线访谈节目跟大家交流。
[网友提问]:胡局您好!经常提到的汛期到底指的是什么时段?
[深圳市水务局局长 胡嘉东]: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规定,广东省气象入汛标准是每年3月1日起,广东86个国家气象观测站中累计有1/2以上站点日雨量大于或等于38毫米的日期,即以该日作为全省汛期开始的日期,全省汛期一般为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根据天气情况适当提前或延迟。
2022年3月24日我省达到入汛标准,正式进入前汛期。广东省的汛期很长,一般到10月中旬汛期才结束,其间暴雨繁多,灾害频发,但各阶段表现特点并不一样。根据环流形势、暴雨成因、暴雨特点的不同,广东的汛期可分为前汛期、后汛期两段。这其中前汛期又可以进行细分:在5月中下旬西南季风爆发前,暴雨以冷暖空气对峙形成的锋面降水为主;西南季风爆发后,暴雨以低空暖湿急流造就的低涡、暖式切变降水为主,这一时期的暴雨也被称为“龙舟水”。但由于暖湿空气实力增强,暴雨的持续时间会加长,强度也显著增强,持续一整天的降水不少见。不少城市的暴雨极值就在这一阶段产生。后汛期开始的标志,往往是一个台风西行登陆广东或海南。如2011年海马、2012年杜苏芮、2013年贝碧嘉的登陆,都标志着广东后汛期的开始。
[网友提问]:胡局您好!近年来深圳大力开展治水工作,为何汛期仍然会出现内涝情况?
[深圳市水务局局长 胡嘉东]:积水内涝问题是城市在粗放式开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城市病”,近几年极端天气多发,各地“城市看海”现象频出,积水内涝问题成为多地城市治理的痛点和难点问题。就深圳市来说,经过近年来大力治水,防洪排涝体系不断完善,积水内涝问题呈逐年减轻趋势,但由于城市积水内涝成因复杂,主要为城市开发建设影响排水系统、局部防洪排涝工程存在薄弱环节、排水管理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因素。因此,为有效解决积水内涝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近远期结合、工程和管理措施结合,多部门多行业齐抓共管、同时形成市区合力,努力根治和消除积水内涝问题。
[网友提问]:汛期发生内涝有哪些避险自救常识,可以和网友们分享吗?
[深圳市水务局局长 胡嘉东]:主要是考虑三个方面:一是小区物业地下停车库、地下室等在强降雨前应提前放置挡水板或防汛沙袋防止积水倒灌。二是房屋内积水应及时切断电源和燃气源,及时向高楼层转移。三是合理安排出行,暴雨天气应减少外出,如确需外出,应尽量远离立交桥洞、地下通道等地下空间,注意道路积水提示指示标识警示牌。驾车出行切勿盲目涉水,一旦涉水立即打开车窗解锁车门,果断弃车并报警。
[网友提问]:胡局您好!我了解到深圳新版的防洪潮及内涝防治规划已经发布,在新版规划中深圳市的防洪潮和内涝防治方面的规划目标是什么?
[深圳市水务局局长 胡嘉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示范区”要求,结合国家标准和上位规划,借鉴了东京、纽约、香港等城市的防洪潮及内涝防治标准,我们在《深圳市防洪(潮)及内涝防治规划(2021-2035)》的规划中的近期目标是,到2025年末,深圳市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西部海堤、东部海堤分别按200-1000年一遇、50-200年一遇,深汕特别合作区海堤按200年一遇标准推进建设,内涝防治重现期力争达到20-50年。到2035年规划期末,全市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西部海堤形成1000年一遇标准封闭圈,东部海堤、红树湾形成200年一遇标准封闭圈,内涝防治重现期达到100年。
[网友提问]:《深圳市防洪(潮)及内涝防治规划(2021-2035)》有什么新特点?
[深圳市水务局局长 胡嘉东]:新版防洪潮排涝规划深入对标东京、纽约等国际先进城市洪潮涝防御理念,按照先行示范区和大湾区战略规划新定位要求,结合我市防洪潮排涝体系规划建设现状及近年来强降雨和强台风影响情况,针对城市防洪潮、排涝紧密联系的特点,开创性地将防洪潮、排涝统筹到一个规划中,实现“洪涝兼治”。
一是突破传统,做好水利市政标准衔接。充分研究城市水文特性,统筹考虑市政洪水流量的“峰”和水利的“量”的关系,既兼顾各管网入河的流量,又充分考虑河道水位对管网的顶托影响,实现网河精准模拟。深入对比深圳与日本、新加坡、上海、香港等城市同频率暴雨量级、计算水文边界差异,制定科学合适的防洪潮排涝标准。
二是分区设防,探索洪涝模块化治理模式。按照分区设防的原则,研究采用防洪(潮)、排涝不同的治理模式,对以防洪为主、排涝为主的河道因地制宜洪涝模块化进行治理。
三是成果共享,确保与各规划成果相协调。与正在编制的《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粤港澳大湾区水安全保障规划》《深圳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充分衔接,确保防洪潮排涝规划成果与各规划成果相协调。结合深圳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规、土地利用规划、综合交通布局等,将本次规划的控制性指标、工程总体布局、重大工程、风险防控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保本规划切实可行、有效落地。
[主持人]:好的。感谢胡局,感谢各位网友热心参与在线访谈活动,我们下次再见。
[深圳市水务局局长 胡嘉东]:感谢各位网友对我市水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