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基本情况
深圳是中国南部海滨城市,毗邻香港,位于北回归线以南,东经113°46′至114°37′,北纬22°24′至22°52′。地处广东省南部,珠江口东岸,东临大亚湾和大鹏湾;西濒珠江口和伶仃洋;南边深圳河与香港相连;北部与东莞、惠州两城市接壤。深圳市土地总面积为1997.47km2。深汕特别合作区于2018年12月16日正式纳入深圳管理。本年统计数据部分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数据。
全市境内流域面积大于1km2的河流共有362条。深圳市境内河流310条,分属珠江、东江、粤东沿海水系;地势为东南高,西北低,主要山脉走向从东到西,贯穿中部,成为主要河流发源地和分水岭;受地形地貌影响,深圳市小河沟多,分布广,干流短,河流径流量小。深汕特别合作区河流52条,分属赤石河流域、小漠、鲘门水系;深汕特别合作区背山面海,山地、丘陵广布,地势北高南低,河流自北向南流向,汇入红海湾。
深圳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多年平均降雨量1830mm,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0.51亿m3。2018年(不含深汕)降水量为2090.96mm,深汕特别合作区降水量为2318.27mm,水资源总量为29.11亿m3,当年年末常住人口1302.66万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223.45m3。
2018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221.98亿元,万元GDP用水量为8.55m3。全市实现工业增加值9961.95亿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5.28m3。
二、水务机构设置
深圳市水务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水行政事务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为:负责全市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防洪排涝、供水、节水、排水、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再生水利用、海水利用等,指导区(新区)水务工作,负责全市水务企业的行业管理。2019年3月8日,深圳市水务局机关(含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经改革后设12个处室,管理2个行政单位,15个事业单位。
三、城市水源
(一)水资源情况
(未含深汕)深圳市水资源主要来源于v天然降水,2018年全市降水量2090.96mm,比多年平均降水量(1830mm)增加260.96mm。全市水资源总量为22.64亿m3,比多年平均水资源量(20.51亿m3)增加2.13亿m3。其中地下水资源量为4.89亿m3,比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5.65亿m3)减少0.76亿m3。
(二)水库情况
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蓄水工程189座(其中大型水库2座,中型水库14座,小(1)型水库67座,小(2)型水库106座),总控制集雨面积637.84km2,总库容9.93亿m3。
(三)境外引水情况
(未含深汕)至2018年底,全市境外水由东深供水工程和东江水源工程供给,其中,东深供水工程输水线路全长68km,年供水能力24.23亿m3/年,分配给深圳的供水量8.73亿m3;东江水源工程输水线路全长106km,全部向深圳供水,年供水能力7.20亿m3/年。
2018年,全市境外引水量为17.39亿m3,较2017年增加1.06亿m3。
三、供水情况
(一)水资源供应情况
2018年,全市原水供应量达到20.72亿m3;海水利用量达到114.08亿m3。
(二)自来水供应情况
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供水企业22家,街道级以上自来水厂51座,设计供水能力703.2万m3/d,主要供水企业全年供水总量17.95亿m3,日平均供水量491.7万m3/d。
(三)供水水库供蓄水情况
2018年共有38座水库(其中大型1座,中型11座,小(1)型25座,小(2)型1座)参与城市供水。参与供水水库年末蓄水总量为19044.53万m3。
四、用水情况
2018年,全市用水量达到20.72亿m3,其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7.64亿m3,工业用水4.89亿m3,公共用水5.91亿m3,农业用水0.95亿m3,生态环境用水1.32亿m3。
五、排水情况
至2018年底,全市污水处理设施正式投入商业运营的有34座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579.5万m3/d)、37处水质改善工程(设计规模151.52万m3/d)、15处人工湿地(设计规模37.4万m3/d)及6处快渗系统(设计规模6.8万m3/d),污水处理设计总规模达到775.22万m3/d;至2018年底,全市正常运行的污泥处理设施共有13座,设计处理能力4065t/d,实际处理能力约为4065t/d。
(未含深汕)2018年,全市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污水总量为17.39亿吨,污泥处理量约为106.69万吨,污水处理率97.16%。与2017年相比,全市污水处理总量增加1.25亿吨。
(未含深汕)至2018年底,全市录入排水GIS系统纳入设施管理的市政排水管网设施如下:排水管渠总长15992.02km,其中雨水管(渠)总长7904.27km,污水管(渠)总长6506.03km,截流、合流、混流管渠总长1581.72km;市政排水泵站86座,其中污水泵站81座,雨污合建泵站5座。
六、城市防洪
(一)河道情况
按深圳市地域范围统计,集雨面积大于1km2的河流共计362条,其中独立河流107条,一级支流127条,二、三级支流128条。河流总集雨面积2330.68 km2,河流总长度为1249.33km。(未含深汕)截至2018年底,已达规划整治标准的河道长度为829km,防洪达标率为82.9%。
(二)堤防情况
截至2018年底,深圳市海堤主要包括东部海堤、西部海堤和深汕特别合作区海堤,共计31段(含9段规划海堤),总长85.79km(规划海堤25.75km)。
(三)水闸
至2018年底,全市共建有水闸214座,包括规模以上(过闸流量5m3/s及以上)水闸163座,规模以下(过闸流量1m3/s(含1m3/s)至5m3/s之间)水闸51座。
(四)泵站
至2018年底,全市总有排涝泵站142座,(以下数据未含深汕)总装机流量919.36m3/s。全市所有泵站中,规模以上(装机流量1m3/s及以上或装机功率50kW及以上)泵站115座,总装机流量为910.12m3/s;规模以下(装机流量1m3/s以下且装机功率50kW以下)泵站24座,总装机流量9.24m3/s。
七、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未含深汕)至2018年底,全市水土流失面积为25.69km2。其中,生产建设项目18.89km2,裸露山体缺口1.56km2,弃土弃渣区0.03km2,陡坡种果区2.87km2,其他因素2.34km2。
八、城市水价
(未含深汕)2018年,深圳市原水价格收费标准按照《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原水价格的通知》(深发改〔2017〕900号)规定执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847号)规定执行;自来水费征收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市水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自来水价格政策的通知》(深发改〔2017〕901号)规定执行。
九、黑臭水体治理情况
(未含深汕)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150条(159段)建成区黑臭水体工程,其中137条(146段)主体工程已完工,13条(13段)主体工程未完工。
(未含深汕)2018年全市共建成8座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共计44.42万t/d。
十、海绵城市建设情况
(未含深汕)2018年全市完工海绵城市建设项目939个,新增海绵城市面积65.46km2。